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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

发布时间: 2017年8月25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jhjzqzwls.com/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也可由每个债权人独立行使。不过,因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的目的在于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所以,每个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将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发生效力。确定债权人的撤销权的主体是否合格,关键在于确定哪些债权适合于保全。一般认为,可通过债权人的撤销权方式保全的债权须同时是:
  (1)以财产给付为标的的债权;
  (2)因共同担保的减少而受损害的债权;
  (3)在债务人的法律行为前产生的债权。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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