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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法院可如何确定每次给付的数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2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jhjzqzwls.com/

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法院可如何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02次会议讨论通过、1991年8月1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 对债务人一次偿付有困难的借贷案件,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分期偿付。根据当事人的给付能力,确定每次给付的数额。 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以债务人劳务或其他方式清偿债务,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应予准许,并将执行和解协议记录在案。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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