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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赖帐者画像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17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jhjzqzwls.com/

   赖帐者正一天天多起来,队伍蔚为壮观,以至于法官成日绷紧着神经,将债务的执行提到了审判工作的首要位置。国家机器对赖帐者尚且如此严阵以待,平民百姓对赖帐者的又恨又怕之情可想而知。赖帐者确实有过人之处,令人侧目!
    赖帐者个个都是修行有“道”的人,基本上看破了红尘。滚滚红尘,芸芸众生无往而不在“情、名、利”的包围之中,所以得道高僧的理想境界不贪情,不求名,不图利,显得有些高山仰止。世俗的人们也便欣欣然于情、名、利的追求,这是正常现象。君不见,重情守义向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君不见,名节重于泰山一直为仁人志士所珍视;君不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谋利论正在叫得震天响。
但赖帐者不尽如是,他们经过长期修炼,已视情名二者为粪土。赖帐者不在乎感情。在欠帐之始,他们尚能戴起亲戚、朋友、同事等温馨面具,虚构出欠帐的基础。但一旦帐入囊中,就打起了有债不还的小算盘。及至于欠款到期,债主临门,赖帐者的无赖之举便你方唱罢我登场。或者是故作不慎忘记之态;或者是装穷卖酸,博取同情;或者是关门大吉,不知仙踪;更有甚者,干脆撕下面具,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架势,伤透了债主的心也是在所不惜。赖帐者更不在乎名声。名声算什么?一张纸而已,捅破了大家都是一样。赖帐者宁愿欠工仔血汗钱而让人在背后戳脊梁骨;宁愿违反合同不向客户赔还债务而戴上不守信誉的帽子;宁愿将国家的公帑据为己有而背上贪污、挪用、侵占等骂名……反正沽名钓誉也没意思,活得多累!
    赖帐者真是修行有成——却终非大成。他们过不了“利”这一关。唯利是图,为了利,他们什么都不怕。良心,道德更不用说,软刀子哪能见到血!至于法律,也不足多虑,赖帐者有三大心理优势:其一,赖帐者估计债主一般不会闹到法院。中国自古以来有息事宁人的民族心理,加上赖帐者所赖之帐多以感情为铺垫,亲戚、朋友、同事有几个愿为小银两伤了大和气,最后还不是将帐挂在那儿,何时有钱何时还,算是自认倒霉,吃一堑长一智,吸取经验教训交学费而已。如果有血气方刚的债主动用武力讨债,赖帐者也是欢迎的。因为赖帐者本身具有流氓无赖习性,动粗他不怕,闹不好,武力讨债人还会因手段违法而蹲监,岂不快哉?其二,赖帐者不惮于对簿公堂,往往是胸有成竹。赖帐者欠帐极有艺术,他们要么在感情的掩护下不给债主留下欠债的把柄(如借条之类),要么是瞅准法律留下的空档,让债主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比如,依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在约定还款之日起两年内主张权利,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对债主的权利不予保护。不少赖帐者利用这一点,大打持久战,一旦缺乏法律意识的债主蒙在鼓里,他们就不知不觉得手了。又比如,依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所获证据为非法证据。有的赖帐者假意让前来讨帐的债主进行含有欠债内容的录音,如果日后闹上法庭,则一口否定同意录音之事,而好心的债主显然对业已经过赖帐者同意录音这一事实无从证明,只能败诉。其三,赖帐者对法院的判决不屑一顾。一来,法院断案效率普遍不高,两审终审下来动辄一年半载,而物换星移,赖帐者早已将财产隐匿殆尽;二来,依法律规定,法院对赖帐者缺乏强有力的手段。赖帐者往往把自己打扮得可怜兮兮,十足一副不是不还,是无钱可还的样子,法院只能允许其延期还债。倘若赖帐者被法院发现是有钱而拒不还债,大可也只是司法拘留十五日了事,威慑作用不大。因此,赖帐者大可手拍胸脯,口出狂言:法律能奈我何?
    不过,话说回来,赖帐者的日子还是越来越难过。且不说债主们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事前留足证据,事后法院相见的人日渐增长,单就法院而言,其执行力度也是空前地加大了。翻开最近的报纸,法院正在发动一场针对赖帐者的人民战争:悬重赏查找赖帐者的隐匿资产与对恶意逃债者动用刑罚。这是一个好兆头,看来,赖帐者的丑恶嘴脸无须再画了,自有法律来治他们!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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