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3855141990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债务风险

欠条与借条有区别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2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jhjzqzwls.com/

  欠条与借条有区别
  解答专家
 
  案例:老张长期向某餐馆供应海鲜,餐馆老板经常没有及时付款而是打个欠条。老张询问:欠条和借条有区别么?没有付款日期的欠条何时可以要账?
  解答:日常生活中,老百姓经常把欠条写成借条、把借条写成欠条。实际上,虽然借条与欠条都是债权凭据,但是两者应当严格区分而不能混用。
  出具欠条的原因很多,具体可能包括因买卖产生拖欠货款、因运输产生拖欠运费、因劳动产生拖欠工资、因承包产生拖欠承包金、因违约产生拖欠违约金、因侵权产生拖欠赔偿金等事实而形成,欠条是欠款关系的证明。
  出具借条的原因则是惟一的,只能是因为特定的借款事实而形成的,借条是借款关系的证明。老张的情况,属于因拖欠货款而产生的欠条。
  更为主要的是,欠条与借条的纷争解决过程中,其诉讼时效和举证责任的差别。没有写明付款日期的欠条,欠条持有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将丧失胜诉权。因为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权利人就已经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其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之日,应当从欠条出具之日起算。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借条持有人可以在20年内随时要求借款人还款,其两年的诉讼时效是从其要求借款人还款之时开始计算,而不是借条的出具之日。
  老张不仅应当注意欠条出具之日起的两年诉讼时效问题,并且应当要求餐馆老板在出具欠条的同时出具收货清单。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jhjzqzwls.com/news/view.asp?id=897173607852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版权所有 |   法律咨询热线:13855141990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