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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法律规定

发布时间: 2017年7月5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jhjzqzwls.com/

核心内容:债权转让涉及三方的利益,清楚了解法律规定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身的权益。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权转让法律规定
我想咨询:债权转让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我有项债权想要转给我的一位朋友,不知道转让这个债权是否需要通知我的债务人,还是要经过他的同意呢?
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这一条明确了我国在债权让与对债务人生效的问题上采用的是通知原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一、 履行通知义务的时间
  债权转让一旦在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意即有效成立,债权即移转于受让人。债务人不是债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对合同债权的转让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否通知债务人只决定债权转让对债务人有无法律约束力,而不能决定债权转让有无效力。因此即使没有通知,在债权转让达成合意后,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债权人。受让人因受让债权而具有原告资格。
  二、 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
  履行通知义务的方式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明确限定,笔者认为可以以口头方式(如果债务人不予认可,则需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
  三、 履行通知义务的主体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来理解,“通知”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受让人并没有义务履行通知义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却直接关系到受让债权能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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