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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原有债权债务承继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7年6月23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jhjzqzwls.com/

发布部门: 中国证监会
发布文号: 证监期货字(1999)13号
 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
  你所《关于中商所债权债务情况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国发[1998]27号)精神,为确保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清理整顿和改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原则同意海南中商期货交易所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海南信孚投资有限公司承继。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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