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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的风险

发布时间: 2017年4月30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jhjzqzwls.com/

借款人提供不动产抵押的,必须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否则不发生抵押物权的效力,更无法对抗第三人,从而承担较大的风险。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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