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风险代理方式
签合同时不收任何费用,待收回欠款后,按收回款额的25%——60%收取律师代理费。
二、一般风险代理方式
签合同时只收取办案必须的少量办案费用,待收回欠款后,按收回款额的15%——50%收取律师代理费。
三、一般代理方式
签合同时按案件标的的5%一次性收取案件代理费,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发布时间: 2017年2月21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jhjzqzw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