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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股权

发布时间: 2017年2月1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jhjzqzwls.com/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荣盛发展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0年9月1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3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6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中投信托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
  同意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收购公司应收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荣盛”)债权的方式筹集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资金,本次所募资金用于唐山荣盛项目建设。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中投信托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公司与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何德旭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六年,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规定,2010年8月30日,何德旭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书。何德旭辞职后不再公司任职。根据上述规定,原公司独立董事何德旭先生在改选人员就任前,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王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将聘任独立董事的有关材料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五个交易日内如无异议,方可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9月29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Ο年九月十日
  附件:
  证券代码:002146证券简称:荣盛发展公告编号:临2010-05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投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概述
  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信托”或“受托人”)拟以收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应收债权转让人及担保方”)应收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荣盛”或“债务人”)债权的方式筹集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资金。公司承诺本次所募资金全部用于唐山荣盛项目建设。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具体内容
  中投信托设立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用于受让公司合法拥有的对唐山荣盛的应收债权,到期时由债务人按期清偿。
  1、信托期限:24个月,满12个月后可提前还款;
  2、信托规模: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3、年融资成本:13%;
  4、资金投向:用于唐山荣盛湖畔郦舍项目开发建设。
  唐山荣盛将“湖畔郦舍”项目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投信托,并与其签署《抵押合同》,公司为此项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中投信托注册地址为杭州市教工路18号世贸丽晶城欧美中心1号楼(a楼)18-19层c,d区,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高传捷,主营业务为许可经营项目: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与中投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中投信托上一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此项类似业务。
  (三)唐山荣盛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能力为此项资金信托计划偿还资金。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如此项信托计划能够顺利发行,将会给唐山荣盛的湖畔郦舍项目开发建设资金提供支持和保障,有利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拓宽融资渠道。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尚未与中投信托签订相关协议,本次交易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及相关协议能否签订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Ο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证券简称:荣盛发展公告编号:临2010-05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2010年9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投信托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收购公司应收全资子公司唐山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荣盛”)债权的方式筹集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资金,所募资金用于唐山荣盛项目建设。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唐山荣盛成立于2010年3月1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尚中卫,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公司持有唐山荣盛100%股权,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公司及唐山荣盛与华宝信托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0年7月31日,唐山荣盛的资产总额166,286.69万元,负债总额73,746.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4.35%。(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唐山荣盛向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以唐山荣盛项目部分土地证为抵押,同时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拥有唐山荣盛100%权益,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经营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唐山荣盛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更好发展。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六、累积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如本次资金信托计划能够实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85,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的6.23%,净资产的21.10%。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Ο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46证券简称:荣盛发展公告编号:临2010-06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召集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此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9月29日上午9时30分,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河北省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十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0年9月21日
  二、会议审议
  (一)《关于中投信托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9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9月26日—9月27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5点—17点
  (3)登记及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联系人: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Ο年九月十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指示: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二、《关于聘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否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日期:二Ο一Ο年月日
  截至2010年9月2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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