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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者多样化收入征税监管加强股权转让流程

发布时间: 2017年1月30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jhjzqzwls.com/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一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有人认为,不一定由债权人通知,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笔者认为,《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明确规定了负有通知义务的是债权人,而且,由权利人之外的人去通知他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与最基本的法学原理也不符。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申报缴税额,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比例逐年上升
【财新网】(记者 王晶 20日发自北京)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第四个年头,2009年度全国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共有269万人申报纳税,同比增长12%。
国家税务总局5月19日发布的消息称,2009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人均应纳税额在5.24万元,成为个人所得税收入的重要来源,申报缴税额占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35.5%。
税务总局称,四年来,申报缴税额占个人所得税总额的比例逐年上升,每年缴纳税款增量占当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增收额的40%以上。
目前,中国很多地区已经全部实现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税务机关掌握的高收入者逐步增加,对高收入者日常税源管理和监控得到加强。“这是自行申报人数逐年增长、申报扣缴税额逐年增加的重要原因。”
除了工资收入,税务机关对高收入者的股息红利所得、二手房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资本性和财产性所得的征管日益加强,带动相关项目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
2009年,税务总局出台了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管措施,带动2009年度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收入增长70%,纳税申报人次比2008年度增加1万人次,申报扣缴税额增加3.32亿元。
今年1月1日起,国家开始对限售股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务总局统计,2010年前四个月,限售股转让所得征税直接带动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大幅增收,同比增70%。■

债权转让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第1款规定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国有银行债权后,原债权银行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债权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80条第1款规定的通知义务”。债权转让通知与诉讼时效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学术界和司法实践中均有争议。有人认为,债权转让给受让人后原来的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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