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官司应提供哪些证据
债务案件包括因买卖关系纠纷、借贷纠纷,合伙纠纷以及其他债务案件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债务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有:①书面证据应提供合同、借据、公证书、购物发票等;②证人证言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的证言,开庭时证人应出庭作证,其效力应由法院认定;③有无专门机关的技术鉴定结论。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2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jhjzqzwl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