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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诉讼举证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发布时间: 2018年9月18日 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http://www.jhjzqzwls.com/

  债务纠纷诉讼举证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债务纠纷诉讼举证时要注意六大问题,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等。下文大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债务纠纷诉讼举证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应提供借贷合同、借贷凭证、借贷双方交付钱款的有关凭证。

  2、借贷案件,原告应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借贷关系是否合法,债权人应提供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4、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应先提供有关部门关于下落不明的证明,并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5、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利息的,应提供双方关于支付利息的约定证明;原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提供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6、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原告应提供有关担保的证据,以及担保人姓名、住址。

  债务纠纷诉讼需提交哪些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

  3、债务人

律师:江海俊 [安徽]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合肥债权债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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